根据《共青团重庆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规范发展团员的工作指引》的要求,按照团员发展对象和入团积极分子工作的程序,经本人申请、各团支部推选、院团委考察决议,我院共有18人符合要求,其中团员发展对象9人,入团积极分子9人,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二、公示期限
11月20日至11月27日
三、受理意见部门
院团委电话:023-62566282 电子邮箱:denggang@cqut.edu.cn 地址:花溪校区明德楼513室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师生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受理意见部门反映公示对象的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具体。
(二)受理意见部门收到意见后,将进行认真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研究决定是否作为团员发展对象和入团积极分子。
共青团重庆理工大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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