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合学院的科学研究力量,加强科研团队的管理,确保团队建设成效,形成科研特色与优势,进一步提升学院的整体科研水平,推动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科研团队组建条件
1、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团队应是根据自愿原则在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
3、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第二条 科研团队审批程序
1、学院根据科研团队建设与发展情况组建科研团队,同时也开通科研团队自愿申报渠道。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最终确定拟组建的科研团队名单和科研团队负责人。
第三条 科研团队的管理与经费资助
1、学院对科研团队进行政策性宏观管理。科研团队负责人负责科研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于每年初向学院提交团队年度工作计划,年底提交团队年度工作总结(研究进展报告)。
2、对获准组建的科研团队,学院每年将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特殊情况,经党政联席讨论决定可酌情增加)。
3、学院于每年底举办一次学术交流活动,各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对本年度的研究成果进行汇报交流与探讨。
第四条 科研团队的考核
1、科研团队自主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活动,学院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团队的建设周期为二年,在第二年末进行终期考核。
2、团队在两年内完成下列科研任务的2条,期终考核评价为合格。
(1)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在CSSCI/EI/SCI/ 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2)获批立项省部级课题2项或到位横向科研经费5万元。
(3)在百强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2部。
(4)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三等奖1项。
(5)学术交流要求。团队成员至少每年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1次(宣读论文);每年度至少在校内举行一场学术报告。
第五条 科研团队的奖励
对超额完成考核标准的科研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超额完成考核标准50%的科研团队奖励科研经费?万元,对超额完成考核标准100%的科研团队奖励科研经费?万元。
第六条 对于期终考核不合格的科研团队,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实际完成科研任务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